证券代码:603982 证券简称: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:2023-015
转债代码:113629 转债简称:泉峰转债
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(相关资料图)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被担保人名称:泉峰汽车精密技术(安徽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泉峰
安徽”)
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: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
超过人民币 6,000 万元。截至本公告日,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
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:无
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:无
特别风险提示:本次被担保人泉峰安徽的资产负债率超 70%,公司及其
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,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%,敬请投
资者注意相关风险。
一、担保情况概述
(一)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
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泉峰安徽生产经营需要,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
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湖路支行(以下简
称“徽行东湖路支行”)签署《最高额保证合同》,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
(二)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
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,保证子公司的生
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,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、
度担保额度的议案》,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.5 亿欧元
和 2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,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(含一般保证、连
带责任保证等)、抵押担保、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。具体担保
额度明细如下:
担保额 是 是
被担保
本次 度占公 否 否
担保方 方最近
序 被担保方类 被担 截至目前 预计 司最近 担保预计 关 有
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
号 别 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 一期净 有效期 联 反
例 产负债
额度 资产比 担 担
率
例 保 保
自公司股
东大会审
泉峰 6,292.51 1.5 亿
欧洲 万欧元 欧元
资产负债率 日起 12 个
公司 为 70%以上的 月内有效。
控股子公司 具体担保
泉峰 期限以实
安徽 际签署协
民币 民币
议为准。
注:上表 1.5 亿欧元的担保额度以 2023 年 2 月 6 日汇率计算“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
近一期净资产比例”
。
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2 月 8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
(www.sse.com.cn)及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的《关于预计 2023 年度
担保额度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05)。
公司本次为泉峰安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,000 万元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,
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
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;轴承、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;齿轮及齿轮减、变速箱制造;
齿轮及齿轮减、变速箱销售;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;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;
电机制造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导航、测绘、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;
导航、测绘、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;模具制造;家用电器制造;家用电器零
配件销售;货物进出口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
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单位:万元人民币
财务指标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
资产总额 112,524.38 46,279.41
负债总额 89,480.17 44,228.60
流动负债总额 70,264.79 44,228.60
资产净额 23,044.21 2,050.81
营业收入 2,253.30 0.00
净利润 1,093.41 1,958.29
注:2021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,2022 年
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。
三、担保协议主要内容
保证人: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债权人: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湖路支行
担保的主合同:徽行东湖路支行与泉峰安徽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
银行承兑协议、出具保函协议书、进/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/或其他
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。
担保金额: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,000 万元
担保范围: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6,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及利息(含罚息、
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)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、
债务人应向徽行东湖路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、徽行东湖路支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
利而发生的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、仲裁费、财产保全费、差旅费、执行费、
评估费、拍卖费、送达费、公告费、律师费、公证费等)。
担保方式:连带责任保证
保证期间: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,即自
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
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,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
之日起三年。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,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
期的,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。在保证期间内,债权人有权就主债
权的全部或部分、多笔或单笔,一并或分别要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。
四、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
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,保障业
务持续、稳健发展,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,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
表范围内子公司,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、履约能力,财务风险可控,不
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,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
响。
五、审批情况
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、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
于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》,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,同意为合
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.5 亿欧元和人民币 25 亿元的担保。上述
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,无需
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。
六、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
截至公告披露日,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
元和 1.5 亿欧元(以 2023 年 2 月 24 日汇率计算,合计约为人民币 359,605 万元),
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6.14%,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
保余额为人民币 42,676.51 万元和 6,292.51 万欧元(以 2023 年 2 月 24 日汇率
计算,合计约为人民币 88,655.88 万元)。除此之外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
对外担保事项,无逾期对外担保、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
应承担损失的情形。
特此公告。
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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