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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国家禁止销售含有“西地那非”成分的性保健品,仍接手兄弟诈骗公司,并采取招募女性销售人员以色诱式聊天、使用统一话术等方式,向不特定客户销售大量有毒性保健品给他人食用。今天(8月18日),记者从南通启东市检察院获悉,由该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,被告人陈某因犯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;被告人覃某因犯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。
家住南通启东的老张在2021年3月底接到一个微信好友申请,添加之后才知道对方是做保健品生意的。对方对老张开始嘘寒问暖,二人关系便在网上开始熟络起来。过了一段时间,对方就开始用暧昧挑逗的语言跟老张视频,经常还传送黄色视频给老张,并大肆夸耀自己公司的壮阳药品。碍于“朋友”关系,老张便开始隔三差五地购买其宣传的产品,前后花费5万余元。
“我只觉得是保健品,没想到对身体有毒害,现在想想就像着魔了。”老张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。同样的被骗场景,出现在20余名老年人身上。
2019年6月5日,犯罪嫌疑人季某、汪某、大陈 ( 另案处理 ) 三人入股成立某商贸有限公司,先后招募十余人在其公司上班进行联系客户,通过使用统一话术向不特定客户宣传壮阳类功能保健品,推荐客户购买性保健品。2021年4月8日,大陈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,大陈的弟弟陈某迅速成为该公司的实际掌控人。
虽然有哥哥的前车之鉴,但在巨大利益诱惑下,陈某仍不惜铤而走险。他迅速联系到公司的“上线”覃某,将公司原先的保健产品扩充包装,找到一家印刷厂委托其印制产品包装盒,对原先的胶囊进行二度包装,“升级”成有十余种疗效显著的男性保健品。
这些保健品通过网络大量销往全国各地。为了吸引消费者,公司大量招募年轻女性销售人员,采取发黄色视频等方式销售保健品。经审查,陈某于2021年5月至案发,向不特定人群销售性保健品,收取销售款合计人民币60万余元。2021年10月,警方在陈某位于江西九江的租赁仓库内查获大量违规保健品。经鉴定,陈某销售的保健品含有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等成分,属有毒有害保健品。
2022年4月,该起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至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。该院对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,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要求两被告人承担惩罚性赔偿。公诉机关的诉讼请求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。
(《零距离》记者/刘舒 通讯员/秦晓微 张娟编辑/徐玮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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