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诉离婚在男方所在地还是女方所在地
起诉离婚可以在男方所在地也可以在女方所在地,以被告方的所在地为准。
1.在一般情况下,依据“原告就被告”的原则,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其中,公民的“住所地”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;公民的“经常居住地”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。
2.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3.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,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;没有经常居住地的,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二、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
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1.起诉状,向法院申请离婚的诉状;
2.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,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;
3.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,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,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以;
4.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、户口簿;
5.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,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。
三、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
起诉离婚调解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:
1.起诉前调解
诉前调解,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。找法网提醒您,当你下定决定走进法院起诉离婚时,法院并不立案,而是给你开一个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,在45天内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,他会先和被告联系,确认被告的身份和地址后,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调解下进行调解。
2.庭前调解
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,正式开庭审理前,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支持下调解。
2.诉中调解
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,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,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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